记者18日从国家版权局获悉,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1560份,涉及草案81个条款,其中包括备受音乐界争议的第46条、48条、60条、70条等有关条款。此外,国家版权局将根据社会各界意见以及专家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修改并将再次征求意见。 自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就草拟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全社会对著作权法修订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修法还引起了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广泛关注。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个多月跟踪了解,对各种意见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确定了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网络服务提供者审查义务、非专有许可使用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以及著作权和相关权登记制度等重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修订专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28位专家委员对草案中部分条款的再次修改提出意见并确定了进一步完善草案的思路和方法。专家认为,本次修法一定要立足中国国情、反映中国特色、结合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接受能力和认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