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目前,正在各地陆续进行的电价听证会,使得电价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山东魏桥集团,其自备电厂不但为旗下企业供电,同时还通过自建电网向周边其它企业和居民供电,而且其电价比国家电网低三成以上。 针对山东魏桥集团自办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低1/3的情况,中国价格协会专家指出,魏桥电价构成与电力企业没有可比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今天 (18日)也做出回应,电价比较应该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 有媒体报道,山东魏桥集团自备电厂不但为集团旗下企业供电,同时也通过自建电网向其他企业供电。“国家电网的电8毛多一度,魏桥集团只要6毛多”。对此,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英指出,该电厂非但没有安装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也没有目前电网环节附加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附加基金,也没有交纳电价交叉补贴。 李英:工业用电的电压等级比较高,居民用电它的电压等级在电力系统中是最低的,它是一级一级降压降下来的,需要用变电站,需要用更多的线路。相对电压等级高用的电网设施就少,同时损失也低,就形成了一个对于工业用电和对居民用电,它不同的供电的成本。从国际上看,一般居民用电是工业用电的 1.5-2倍左右。 为减轻居民用电负担,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电价交叉补贴的方式来降低居民、农业用电价格。 李英: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对居民用电进行补贴,补贴的这一块额度就分摊在工商业上,就使得工商业它要承担比它合理的价格要高的价格,补贴谁了?补贴给居民,也补贴农业,使得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价格就降低了。 李英指出,向魏桥集团自备电厂这样的电厂就不需要承担交叉补贴的责任。 李英:它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它的工业电价就相应比较低。它的用电结构里面大概工商业也占到96%左右,居民这块和农业加起来可能也不到5%。 魏桥集团的供电模式,特别是将自己的盈余电力低价出售,是否可以推而广之呢?对于这个问题,国家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企业自备电厂的电用起来肯定比国家电网的便宜很多,但这种模式不符合《电力法》,魏桥电厂在安全性和环保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表示,作为企业的自备电厂,魏桥集团向超越其供电范畴社会用户供电是一种违法行为。 欧阳昌裕:自备电厂咱们国内很多的,都是定位在自发自用,有多余的电卖给电网,电网为它提供备用,不能对外供电,这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的。《电力法》也有严格的规定,从国家现行法律来说,它是不合法的。 欧阳昌裕表示,通常自备电网是与大型工业企业的电压等级相配套建设的,对社会供电需要改建、附件一些变电降压设备,这种供电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欧阳昌裕:可靠性的提高与电价不是线性的关系,提高可靠性要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大家都愿意电价低一些,但是你要忍受时常断电,你要忍受重的污染。 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一般火电机组一度电价格构成来算,大概环保脱硫脱销需要成本2.5分钱;山东省电网 2011年上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每度电4.6分钱;电价交叉补贴因素成本约6分钱;保障供电可靠可靠率成本约6分钱。总和算下来,魏桥集团供电价格每度点比山东省电网低约1.95元钱。欧阳昌强调,魏桥电厂电力价格构成的确要比国有电力企业的价格低,但这种比较是不公平的。 欧阳昌裕:它的价格跟整个电力系统的价格评估,基础不一样,结构不同,它得出这个结论是不可比的。它得到好处了,别人吃亏了。中国电价制度的设置是把城市补贴到农村,工业、商业补贴了广大的居民用户。说得普通点,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要承担,你也必须承担,你不能搞特权。 欧阳昌裕指出,由于我国电力市场还没有实现充分竞争,电价成本不透明,电力价格与大家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像魏桥电厂这样的环保设施不完善、运行安全无保障的低成本运营模式,不能成为我们改革的样板。 欧阳昌裕:首先要分析清楚哪个环境是竞争的,哪些是垄断的。发电环节是可以竞争的,而电网无论是输电也好、配电也好,一定是自然垄断的,一个地区只有一个电网。未来的改革方向第一是尽快的制定市场机制,现在发电基本上放开了,用户逐渐的放开,这是一个趋势。电价的改革跟资源的稀缺,跟生态环境的要求是密切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