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推进内地与香港跨境基金互认与销售。 据介绍,跨境基金互认市值证监会批准基金公司可以在海外互相认可的市场进行销售,募集资金$境认可指允许境外基金公司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或海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境内开展业务,对境外产品和机构开放本地市场$境认可是各国监管机构非常关注的内容,在欧盟区域内部就有这种相互认可制度,台湾地区也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基金在台湾公开销售。 该负责人指出,如果境内基金可以在香港销售,将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投资中国市场,可以直接募集香港的国际市场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反之,香港批准的基金公司也可以到内地销售,投资于香港市场。“这是现有QFII和RQFII制度上的更高层次的进一步开放,有利于加强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合作,我们将继续研究两地有关基金互认的技术问题,为真正实现基金互认创造条件”,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