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外媒体今天撰文称,在苹果诉三星案开庭后,苹果高管披露了大量内幕,希望借此说服陪审团支持己方主张,针对三星产品发布永久禁令,并获得巨额赔偿。 以下为文章全文: 对簿公堂 在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第一周的庭审中,一名苹果营销高管披露了该公司对免费新闻和产品植入的依赖。在这起官司中,原被告双方都试图说服陪审团相信,对手侵犯了己方的设计和技术专利。 苹果高管在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出庭作证时,披露了iPhone的早期规划,以及公司内部围绕是否推出小尺寸iPad展开的讨论。苹果全球营销高级副总裁菲尔·席勒(Phil Shciller)则专门阐述了苹果如何从全球媒体的关注中获益。 由于苹果的内部工作一向对外保密,因此这给了外界一次难得的机会,得以一窥苹果的决策流程。苹果希望通过这种开诚布公的态度获得陪审团的信任,最终赢得本案。 苹果和三星是全球高科技手持设备领域的最大厂商,这类设备将手机与电脑的功能融为一体。为了在这个规模达到2191亿美元的行业占据主导,双方的专利战火已经蔓延到4个大陆,但本次庭审则是首次在美国陪审团面前对簿公堂。 25亿索赔 苹果希望向三星索赔25亿美元。三星也提起反诉,指控苹果侵犯其2项标准要素专利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苹果此前已经成功在美国申请到三星平板电脑的临时禁售令,该公司希望获得永久禁令,并将范围扩大到三星智能手机。 三星律师则认为,苹果不能主张“对矩形的垄断”。苹果律师则认为,iPhone、iPad与三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之间的相似度超出了可以接受的模仿范围。 该案涉及的一项技术是当用户滑动到网页或图片底部时,出现的屏幕反弹效果。苹果称,三星在自家的智能手机中采用了类似的功能。另外一项专利则是使用手指放大图片或文件的方式。苹果认为,三星同样抄袭了该专利。 惩罚律师 在上周五的举证环节开始前,美国地区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驳回了苹果惩罚三星律师的申请。 苹果8月1日提交申请称,三星律师授权于7月31日发表的声明,旨在通过新闻媒体向陪审团传达己方观点,对苹果的核心主张进行争辩。 科赫上周五表示,三星及其代理方Quinn Em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律师事务所“披露了他们均明知应对外保密的证据”,她保留进一步调查此事的权利。 科赫法官对陪审团成员进行了逐一面试,询问他们在7月31日听取证词后,是否看过或听过与该案有关的任何内容。她最终认定,陪审团能够继续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可以继续履职。 小尺寸iPad 根据上周五的证词,苹果高管还曾就是否推出小尺寸iPad展开过争论。一位三星律师展示了苹果互联网服务高级副总裁艾迪·库伊(Eddy Cue)的一封邮件,他在邮件中主张开发7英寸平板电脑。在2011年1月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库伊还谈到他试图说服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开发小尺寸iPad。乔布斯已于2011年10月去世。 席勒透露,在第一代iPhone 2007年1月发布后,以及同年晚些时候上市后,苹果决定短期内不花钱做任何广告。 “我们没必要做广告。”席勒说。他看到了一些对iPhone和iPad的狂热好评,认为这远比广告更能营造声势。 席勒表示,三星利用苹果的设计和营销成就推出了类似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这给产品推广“带来了巨大的问题”。 混淆产品 “用户对哪款产品出自哪家厂商感到迷惑,”他说,“这对用户看待苹果的方式产生了影响。” 但三星律师比尔·普莱斯(Bill Price)随后对这一说法进行质疑。他问席勒,苹果为什么不在iPhone顶部增加Logo,或者发布广告? 席勒则回答道,毫无修饰的正面设计很独特,“我认为人们已经将此视为苹果的独创。” 席勒称,他专门研究过涉案的三星手机,并认定的确可能产生混淆。 “消费者会将Droid Charge误当做iPhone购买吗?”普莱斯问。 “我相信他们可能混淆。”席勒答。 “难道仅仅一个‘可能’,就成了苹果数十亿美元索赔的根据?”普莱斯问。 这一问题引发了苹果律师的反对,科赫法官也认同苹果的观点,并要求三星律师撤销问题。 iPhone开发 当天晚些时候,负责iPhone和iPad软件开发的苹果高级副总裁斯科特·福斯特(Scott Forstall)阐述了iPhone的开发过程,并首次在庭审中向陪审团详细阐述了涉案专利。 福斯特称,苹果2004年开始开发iPhone,原因是公司高管对他们自己使用的手机不满。该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开发iPad,并在从事触摸屏技术的研发。苹果当时暂时搁置了平板电脑计划,并将触摸屏技术整合进iPhone。 福斯特称,iPhone项目是最高机密。他受命负责iPhone软件开发。乔布斯还特意对他强调,不能让公司之外的任何人参与该项目。 苹果使用各种颜色来描述这些项目,第一代iPhone被称作“紫色”。福斯特团队所在的楼层禁止其他员工进入,而且专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搏击俱乐部 “我们还挂起了“搏击俱乐部”的牌子。”福斯特说。他指的是布拉德·皮特(Brad Pitt)主演的同名电影。“‘搏击俱乐部’的第一条规定就是不能谈论‘搏击俱乐部’。” 福斯特表示,他是该案涉及的’163号专利的发明人之一。通过该专利,用户便可双击某网站上的新闻报道,并适当调整尺寸和位置。 三星律师凯文·约翰逊(Kevin Johnson)问福斯特,他是否知道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接受该专利时,已经缩小了部分主张或元素的适用范围? 福斯特表示并不知情。 约翰逊又问福斯特,是否知道已经存在“先有技术”,并因此导致该专利适用范围缩小? 福斯特也表示并不知情。 该案庭审定于8月6日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