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关于信用卡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信用卡使用者的普通百姓一员……”5日晚,山东律师王新亮[微博]写了一封致中国银行(2.80,0.03,1.0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的公开信,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者废除。 信用卡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近期,不少媒体报道信用卡使用者没能按时全额还款产生高额利息的消息,看到这一消息后,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义愤填膺”,在查阅大量资料后,起草了《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尚福林主席一封公开信》。 11月5日晚,王新亮在个人博客、微博以及大众论坛等平台公开发表了这封公开信。在信中,王新亮以律师和信用卡使用者的双重身份与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对话,他认为信用卡之所以出现高额滞纳金,是与信用卡行业的霸王条款分不开的。王新亮说,银行业关于信用卡的霸王条款主要存在以下几点违法行为: 一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本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并没有被明确告知信用卡逾期还款利息及违约金的计收办法,尤其是没有被明确告知部分还款却按全部应还款数额计收利息。而众多银行的网上申请信用卡业务中,在领用合约(或协议)中也没有明确详细的告知计收办法。 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无意间或无力还款时,已还款部分属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还计入全部款项内计收利息,此行为是一种明显的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三、违背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还款计息的强制性规定。 公开信通过EMS快递、电子邮箱等途径发送 6日上午,王新亮告诉记者,公开信在通过网络渠道发表后,他也通过EMS特快专递和电子邮箱两种途径把公开信寄给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透支1万元,还款9999元,哪怕是剩10块钱没还,银行也按照1万元计息,太不公平了。” 王新亮说,他在查阅各大银行关于信用卡还款计息规定时,发现除了工商银行(3.88,-0.02,-0.51%)明确表示不全额计息外,其他大部分银行都是全额计息。 王新亮说,这种情况存在好多年了,作为银行业的监管单位,银监会也义务责令银行整改,不能让银行在理直气壮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友力挺公开信 云南检察院也“支持” 记者注意到,在个人微博发布公开信后,不少网友纷纷转发、留言,予以声援。网友“极品男人”:我一个月的利息六百多,该死的信用卡。网友“敦宝”:刚被广发银行黑了33块滞纳金。网友“微言小吏”:不能让他们拿全国人民的资源来赚自己的钱。 记者注意到,在众多网友留言中,不乏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留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