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轩《2011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今天正式发布。南都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公报》显示,全省废污水排放量比上年增加1.1亿吨,入河废污水占排放总量的75.8%。省水利厅表示,从今年开始,将对各地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省水利厅将暂停审批该地区除饮用水外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省发改委等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水项目立项。 去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增加1.1亿吨 《公报》显示,2011年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 D 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三项指标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8年同时下降。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全省工业用水减幅最大,达3.7%,减幅较大的有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和顺德等地区。 但2011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25 .3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比上年增加1 .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55.0%,生活污水占45.0%。全省入河废污水量95.0亿吨,占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的75 .8%,其中54 .8%的入河废污水量集中在珠三角,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四市的入河废污水量均超过5亿吨。 《公报》显示,在监测评价的7234公里的河流中,全年Ⅰ-Ⅲ类河长占74 .2%,较上年下降1 .8%;Ⅳ-劣Ⅴ类占总评价河长的25 .8%。此外,跨省入境河流水质普遍较差,韩江支流石窟河、松源河闽粤省界均为劣Ⅴ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也仅为46.1%。 废污水排放量过大 今年考核“三条红线”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改变广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高、废污水排放量过大且不断增加的情况,2011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出台《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 今年2月6日,省政府又出台了《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为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省水利厅将暂停审批该地区除饮用水外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省发改委等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水项目立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则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