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消息,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透露,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并已列入国务院 “二类立法”计划。据介绍该立法焦点关注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等方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方面表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研讨会数日前在杭州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官员指出,本次立法将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49号令,俗称“网店新规”)为基础进行全面拓展延伸。 分析人士称,虽然之前也出台过相关的电商法律法规,例如《电子签名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但都是局部,有些仅仅是部委规章,缺乏可操作性与全面性,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指出,本次立法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将涵盖电商中的C2C与B2C网络零售、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B2B网络贸易、大宗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代购、小额外贸)等诸多细分领域,是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 据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全程参与此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 据透露,本次立法的焦点将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如淘宝网店)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经营者监管、网络促销规范、网络消费纠纷管辖权等方面。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2月,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突破 8000亿大关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2.03亿人,同比增长28.5%。 然而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同时也暴露、滋生出一系列问题,网络欺诈、虚拟商品交易纠纷、发货迟缓、订单取消、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快递验货、网络传销等成为电子商务用户投诉的热点。 此外,近期备受关注的部分购物网站“消费返利”模式,涉嫌了网络传销与非法集资,包括福建百分百商城、温州百业联盟、福建万商网、金华万家购物网、太平洋直购网等网站均屡屡曝光,据报道涉及资金上百亿,数十万人员牵扯其中。暴露了在网络购物与网络传销结合产生“变种业态”下的监管空白,急需出台相应的监管条例更好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