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浦发银行(10.16,0.13,1.30%)郑州21世纪支行(以下简称“21世纪支行”)原副行长马益江应该还过着名利双收的生活。 然而,一切的美好都在2011年10月22日被打破。当天,马益江伙同他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于2012年5月29日被正式逮捕。2013年1月9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据最新消息,马益江案涉及资金高达63亿元,目前直接受害人53人,还有接受客户理财资金的7~8家担保公司,间接受害人达到500余名。多位受害人表示,当刑事审判结果出来后,还将以“表见代理”为依据联合起诉浦发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浦发银行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犯罪的案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频频曝光,引发社会对该行内控管理问题的关注。分析人士指出,如何加强对分支行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以防范风险,成为浦发银行及当下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庭审争议 又生一起因银行支行行长参与社会融资活动而引发的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马益江,现年38岁。她和另一名被告、现年51岁的河南省德麒投资集团法人代表鲁泊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起诉,并于2013年1月9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受审。 鲁泊麟在郑州是个“很吃得开的人物”,他涉及的业务极广,旗下控制河南德麒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等十家从事房地产、金融投资的公司。 至于马益江,据知情人士介绍,其父马老群系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赔偿委员会主任职位上退休,在郑州当地极有影响力。而马益江本人性格果敢,人脉广,业务能力强,曾因为业绩出色多次获浦发银行嘉奖,并差点坐上正行长的位置。 正是这二人共同撬动了高达63亿元的资金杠杆。 起诉书显示,2009年上半年,鲁泊麟在办理银行业务的过程中认识了马益江,鲁为在公司经营及投资中用款方便,与马达成共识,由马向社会吸收闲散资金,将所吸收资金转给鲁用于投资经营,鲁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支付高息。此后,自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马利用其在银行工作的便利条件及担任副行长的影响力,向众多客户及亲友吸收存款,大部分用于鲁的投资经营。除了鲁泊麟,马益江还累计以此方式借给岳国杰和张守峰各1.03亿元和600万元。 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马、鲁吸收公众存款涉及存款户69户,累计收取存款总额63.96亿元,累计偿还存款53.76亿元,累计未偿还存款余额10.20亿元,累计支付利息及费用5亿元,未偿还净额5.73亿元。案发后,鲁陆续向存款户兑付资金3477.15万元。 据参与庭审的人士透露,庭审现场公诉方和被告人代理律师之间的争论焦点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上。公诉方认为,马、鲁二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须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告人律师则认为,二人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不构成刑事犯罪,只需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一位受害人透露,出事后,鲁泊麟一开始只承认使用马益江提供的民间借贷资金3.2亿元左右,后来却转变态度,全部承认。不过,却告诉他们要想拿回本金,必须和其旗下河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签合同,并交出马益江出具的借据。“庭审的时候,我们才意识到,鲁就是想用这种方式逃脱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受害人表示。 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马、鲁二人的罪名成立,将面临三年以上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