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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水投资总额约达8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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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更为洁净的水,将是目前以及今后中国潜力最大的需求之一。   自今年7月始,国家发改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就开始了对太湖治理总体方案进行修编,相关人士透露,该方案有望于年底出台,方案中将涉及巨额投资。   始于1991年的太湖流域治理已经十年多,耗资已达数千亿元。虽有成效但却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太湖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里聚集了中国1/4以上的GDP,然而同时这里也是流域污染严重的地区。   2008年5月,根据太湖水污染情况,国务院批准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的表述,目前太湖总氮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流域污染不止太湖一处,2010年官方公布的数据表明,中国5大水系204条河流中,不能作为水源的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合计超过40%。湖泊方面,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不能饮用的Ⅳ类水4个,占15%:Ⅴ类的有6个,占23%;劣Ⅴ类的10个,占39%。地下水质量状况也不容乐观,2351个监测点的水质为较差-极差级,占全部监测点的57%。   太湖治理在中国具有标杆意义,这个最富有地区的环境治理能否取得成功,对全国的水污染防治而言将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太湖的治理都难以取得成效,那么其他流域治理也将很难获得实效;如果太湖治理成功,那么经验则可以复制到其他流域。   然而,今年的情形或许将会有所不同,各方人士均感受到治污的压力。一份关于城市自来水达标情况的调查激起了关于城市自来水安全问题的探讨。5月有媒体调查称,2009年全国城市饮用水水质实际合格率仅为50%左右。虽然后来住建部回应称,2008年、2009年大抽检中,城市自来水厂水质达标率为58.2%,2011年最新抽样检测显示,水质达标率已为83%,但仍然引起轩然大波。   事件的意义在于大大扩展了公众对于水污染与防治的关注度,当水污染与每个人的健康联系在一起时,水污染问题已经不再是少数环保人士所探讨的话题,而成为了一种全民关注。   这种来自于社会的压力一方面促使政府提出更严厉的标准,另一方面也带来大规模的环保治理需求。   住建部6月13日发布《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其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对出厂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全面进行升级改造,7月1日,新的饮用水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包括此前已经出台的污水处理规划,关于城市水投资的总额约达8000亿元投资。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可以确定未来几年中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带来巨大的投资需求。   在他看来,这些需求主要存在于几个方面,一是城市自来水水质标准的提高会带来水厂改造的需求。二是供水管网和污水管网的新建和升级改造,这不仅包括大量城市新区和新城建设所带来新的管网投资,还包括旧系统的管网改造以及城市和农村的管网一体化建设。除此,如果将排水改造算在内,包括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都存在巨大投资需求。三是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主要存在于中小城市和乡镇。   饮用水为何不再安全   2009年7月23日赤峰市新建城区数千居民在饮用自来水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发热等症状,4322人住院。后来调查发现是暴雨污水侵入饮用水源井污染所致。因为自来水污染而导致。   2011年,江西省瑞昌发生自来水受污染事件,导致至少110人中毒送院,是一家铜冶炼企业内的自来水管网受到厂里原料、污水等腐蚀后,在夜晚水压低时被渗透污染。   今年2月3日,镇江市自来水出现异味,经调查发现,苯酚污染水源水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这些来自于外界污染的自来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水安全问题正在发生新的变化。过去,中国的水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于水中的微生物,因此大人们常常教导孩子不要喝生水。这些微生物种类繁多,包括细菌类、病毒类、原虫和蠕虫类,常常会导致腹泻、呕吐、发热等。通过自来水处理技术,多数致病菌会被杀死。   而如今的情况和那时有很大不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化学污染物越来越多地被排放到水体中。“水中化学污染物的慢性毒理效应与微生物的急性致病效应截然不同,后者容易感知,来得快,去得也快;前者却神不知,鬼不觉,长期累积后,有可能造成致命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示。而且这些污染物可能未被列为水质检测对象,或者在水中检测到的浓度低于法定标准;而且水中含有的多种此类微污染物会发生相互作用与协同效应,其毒性将可能被成百上千倍放大,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新加坡水处理专家蓝伟光撰文指出,水体的这些外源污染正有从城市向农村蔓延的趋势。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含有农药及化肥、抗生素的农业生产用水,几乎都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残留在其中的农药、激素、抗生素就在农村的土地、水体中渗透,迁移;结果不仅污染溪河,而且影响井水等地下水。   此外,居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药品,如止痛药、抗生素、镇定剂、降血脂药等,也是一个庞大的化合物体系。中国目前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药物生产国,也是最大的药品消费国。且不说药物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污染,单就药物消费与使用对水体的影响就难以估量。   但是,这些化学污染物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致病微生物导致的流行病会立刻爆发,所以微生物安全性成为自来水处理的头号目标,但化学污染,如农药、杀虫剂、激素、染料、化工中间体等各种合成有机物通常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长距离迁移性等特点,难以被检测、发现。   多次被提及的还有供水管道腐蚀造成传输过程中的二次或多次污染。中国城市早年安装的自来水输水管材多数是镀锌管,存在严重的污染隐患,经长年累月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生锈、结垢、腐蚀,进而导致铅、铁、锰等无机元素含量偏高。虽然目前新建管网已经极少使用镀锌管材,但新老管网相互联通,也会产生交叉污染。   凡此种种,都造成了当下威胁饮水安全的原因。   新国标作用几何   水安全引发公众焦虑,意味着净化饮用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大有可为,同时也将拉大相关装备制造的需求,然而,这些需求能否真正落地,关键一点是政府制定强制环保标准。   一直以来,我国实施的是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水质指标只有35项,2007年重新修订且已正式生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把标准提高到106项,这个标准不仅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还对于砷、铅、铬这些重金属类的指标限制规定到最低,总体上与世卫组织水质标准接轨。   考察国际情况,俄罗斯是395项指标,世界卫生组织是147项指标,美国是113项指标,。当时这个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加以执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6月29日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联组会议时表示,在现阶段,中国还不可能做到像有的国家一样设立那么多的指标 “这样的指标体系,我们认为基本上能够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也考虑了我国的国情”。   但标准的实施遭遇到较大困难,最后规定至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在全国强制落实,则被延迟至2015年后。   即便如此,新标准还是遭到了业内的反弹。不少专家也认为,这些标准对于当下来说不具有现实性。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甚至认为“完全达到新标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就表示,标准不应当一刀切,而应按照不同城市划分不同标准。   问题主要来自于水厂净化设施和技术与之差距太大。除了水厂自身的工艺难以达到,考虑到管网设施的二次污染,入户之后的水质更难以保证符合标准。目前全国仍有大量使用服务期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管网,据报道,目前国内除北京、上海等一部分一线城市以及东营、江阴等沿海发达城市已逐步实现城市主要自来水厂完成提标改造,大多数城市仍沿用旧国标标准进行水质监测,有些甚至连旧国标的要求都达不到。   人民日报报道称,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表示,在这样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下,2008年、2009年,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对全国4457个城镇自来水厂进行了普查。按新标准评价,当时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与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其中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也仅为58.2%。   同时他也指出,这是水源污染导致的自来水厂取用的原水水质下降、原有供水设施工艺落后和投入不足等因素导致的。   工艺面临升级需求   事实上,目前我国95%以上的自来水水厂是在现行水质标准颁布之前设计建造的,这些自来水厂的水处理工艺流程仍然是四步法工艺,即混凝、沉淀、过滤,然后再加氯消毒。通俗讲,就是将水中的各种杂质通过加化学药剂变成大颗粒、沉淀而最终过滤出去,再加入氯进行杀菌消毒。   而自来水处理工艺在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已历经4代工艺。第一代就是四步法工艺,该工艺主要以去除原水中的悬浮物、浊度、色度和病原菌为主,对溶解性有机物去除能力极其有限。   第二代是以臭氧、活性炭为核心的深度氧化技术,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它在第一代去除效果的基础上,解决了有毒微量有机物及加氯消毒副产物的危害问题。缺点是吸附了有机物的活性炭,为病原菌、藻类等生长提供了富含营养物的温床,藻类死亡后分解的具有致癌效应的藻毒素可能残留水中,因此以这种技术处理的饮用水的安全性仍受到质疑。   第三代是以超滤膜为核心的组合工艺,上世纪90年代开始应用,在第一代工艺去除效果的基础上,它能有效减少氯代前驱物,且出水的浊度始终保持在极低的水平,对细菌、藻类等水生生物的去除率可达100%。该工艺的致命缺点是对有机物的去除几乎没有帮助,因此针对目前中国各自来水水源有机物含量超标是主要矛盾的现状,这一工艺仍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第四代是以纳滤技术为核心的新兴工艺。纳滤是纳米技术与过滤技术交叉渗透而创新发明的介于超滤与反渗透之间的新兴技术。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截留那些能透过超滤的有机物及重金属的同时,又能透滤被反渗透截留的部分矿物质。   蓝伟光认为,中国当前的四步法工艺不但难以去除有机污染物,反而在处理过程中因混凝剂的作用可能增加氯化消毒的前驱物,从而加氯消毒后会増加致癌的加氯消毒副产物。他建议中国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与应用实践,把自来水处理工艺从一、二代直接升级到第四代。   无论采取何种技术路线,要想符合新国标要求,全国自来水企业在生产工艺、管理、维护等多个方面都必须做出相应调整,这就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但是本刊记者采访获悉,目前业内仅仅是看好城市污水处理和相关的管网设备制造行业,于处于民生重要地位的供水行业短期内很难看好。   “大家现在都在回避这件事。公众不愿意主动追究企业水质不达标的责任,而政府因为无法保证自来水的新国标,也暂时不想去谈自来水提价改革”,中国水工业网CEO张颖夏表示,自7月1日推出新国标到现在已经3个月有余,却没有看到一例消费者起诉自来水不达标的案例,这在国外是很难想象的。   8000亿改造投资从何而来   自来水企业的长期资金紧缺问题被认为是无法实施升级改造的最大困难。 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时指出,由于水价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而难以及时调整到位,无法保障设施更新改造与大修的费用,供水企业无力投入,也缺乏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   蓝伟光认为,在国家不补贴的情况下,将现有自来水处理工艺从第一代直接升级到第四代,每吨成本最高才增加0.7元,一个3口之家,按每月用水20吨计算,即使财政不予任何补贴,每月增加15元的成本。在他看来,这是可以接受的成本。   不过,按照当前的水价机制,启动水价调整的阻力相当大。目前,水价主要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政府定价,供水企业面向公众通过价格直接收费,一种是政府向公众进行事业性收费,再通过政府采购向服务企业支付服务费用。   清华大学专家傅涛认为,在第一种体系中,水价形成机制有待完善,长期处于水价过低的困惑之中;在第二种体系中,存在大量不同程度的政府服务采购支付违约,影响了水业服务的持续性。因此,造成水务服务长期低质低价,行业总体收益率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统计,中国现在城市的自来水厂有30%处于亏损状态,1/4的污水处理厂也处于亏损状态。   有报道称,海口现行自来水综合水价为1.83元∕吨,而单位成本高达1.97元∕吨,供水成本与水价倒挂。 而2008-2010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单位供水成本为2.016元/立方米,远高于广州市物价局2005年批复的1.69元/立方米,导致企业连续3年亏损,主营业务2010年亏损接近4个亿。   自来水厂亏损的情况下,进一步升级改造则面临融资困难。新增改造资金究竟该由谁来出?尽管相关规划给出原则性的意见,如“地方政府要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以及“继续安排中央补助投资,重点向中西部及财政困难地区倾斜”。   但是,对于供水企业而言,则面临非常具体的问题,那就是作为准公益性行业,公益性目标和收入自负盈亏的两难境地。   市场化改革仍需推进   “供水设施的市场化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大部分为地方政府所有。除了兰州、海口、上海浦东、贵阳等少数城市的自来水和管网进行过市场化运作外,近两年已经很少类似案例”。金永祥表示。   BOT在中国水业最早的实践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成都市水六厂B厂项目,此后2007年兰州市政府将兰州供水集团45%股权及污水处理项目转让给威立雅水务集团,成为最经典案例。之后,兰威水务在争议声中,掀起了多次自来水涨价风波。   涨价行为受到了不少质疑,质疑者认为,政府将水厂高溢价转让,其实是将政府应当承担的部分责任转嫁给了企业,企业又通过水价上涨将成本转嫁给了公众。   2009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住建部城建司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兰州水价成本、外资进入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最后调查得出结论为:兰州市此次水价调整供水成本状况清晰,与高溢价引入外资并无直接关系。   但是此后自来水的市场化步伐也逐渐放缓。“观念上,自来水与百姓的关系密切,出了问题会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政府宁愿把它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过去几年的资金宽裕是一个更主要的原因。2008年开始的宽松信贷,让政府解决问题的资金充裕,因此对供水设施市场化融资积极性并不高”。金永祥说。   但是,“市场化带来的效率改进应该首要考虑。如哈尔滨的两个污水厂,一个政府投资建设,1立方米的处理能力需要投资2000元,而另一个采用BOT模式建设,只需要1000元。如果靠政府投资,浪费十分明显。但市场化同时也对政府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永祥说。   在他看来,过去实施的几个市场化案例仍是成功的。主要体现在,除了减少财政支出,改制后监管的问题也解决了,新厂不再是政府的全资公司,而是被置于多个部门的监管下,“即便有个别部门放水,也不会造成监管上的太大漏洞,部门间互相有所监督。同时,作为市场化的项目,媒体的监督更为严密,国有水厂通常不会引起关注,但市场化之后则成为公众焦点,如兰州的水厂所遇到的公众监督就是如此”。   另外,从水厂的内部管理来看,国有体制缺乏制约,决策难以科学,而多元化的投资会产生相互之间的制约,能够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不再是老总一个人说了算。“改革虽有微词,但改革的成效更为显著”,金永祥说。   也有人士认为,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提高营运效率,加快改善市政公用事业(1567.935,-4.20,-0.27%)基础条件,提高供给量和服务质量,但客观上却加剧了地方政府变现资产的短期行为,所以现在地方政府对供水设施的投入普遍不足,形成了历史欠账。所以在市场化过程中,也应强调政府责任。   事实上,不论市场化与否,都不能成为水设施改造推行不下去的理由。随着公众对于水安全的意识日益提高,在这一庞大的公共需求面前,水设施改造将必然成为中国未来最大的投资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