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于11月1日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初步测算,广州市每年税收将减少33亿~50亿元。 广州市昨日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介绍了相关情况。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将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试点行业主要包括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上海市今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试点以来,结构性减税成效明显,初步测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全年将减少80亿元。7个月后,“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新闻通稿称,“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实施后,广州市地税部门一直密切关注试点工作情况。市地税局专门成立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企业税负与组织收入情况调研工作小组。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段彩英表示,上海“营改增”试点已实现了预期减税目标,广州市的初步测算结果也表明总体税负将下降。据初步统计,此次共涉及7万户纳税人在2011年缴纳营业税约80亿元,改征增值税后,广州试点纳税人户数和税收减收约占全省的一半,税收减收也是一半,约每年33亿~50亿元。 不过,段彩英说,尽管总体上会实现企业减负,但并不代表所有企业税负都会下降,因为企业成本结构和发展时期的不同,导致其在某一环节上缴纳的税收也不同。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邓少兰也在会上说,“营改增”试点对小企业的减税效果非常明显,小企业税率降幅将达到40%,但交通运输业有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此外,由于经营情况、固定资产购置情况有差异,交通运输业内部也将出现税负“有升有降”的局面。 广州一家大型装卸运输企业人士也对《第一财经日报》说,“营改增”试点对他们这样提供装卸、运输等服务的物流辅助行业企业来说,测算税负将由3%上升到6%。 对此,段彩英表示,企业由于营改增而增加的税负将由财政专项资金足额补贴。对于小部分因“营改增”试点导致税负增加的企业,广州市将安排5亿元试点财政专项基金予以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实行“营改增”试点不久,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些小状况。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学院副院长刘恒认为,这是由于北京国地税分设的情况导致,地税业务转移到国税必须付出时间成本,而一些地方准备时间不足。“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技术层面问题,上海由于不分国税和地税而未出现此类问题。” 刘恒建议,广州在实行“营改增”过程中,要实现国税局和地税局之间的无缝衔接,否则会使企业在财务、会计、信用管理上出现很多缝隙,造成跑税,导致企业负担增加。 刘恒指出,广东“增值税”试点借鉴了上海的1+6模式,但目前所列入的部门不足以涵盖增值税扩围的要求。下一步还有很多部门也要陆续进入,如建筑安装业等,但要对进入可能导致的结果进行评估,且应该有一个时机允许其平稳过渡。“总之,多数营业性单位都应进入增值税行列,这大概是长期的改革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