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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控制新项目排污拟建国家环境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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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26日从环保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环保部将借鉴国土资源部的土地指标预算管理模式,引入类似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预支增量指标”,建立“国家环境台账”,实现环保部与各地方在新上马项目审批方面更好地衔接。据悉,这一政策将在2016年在全国铺开。   这里所说的国家环境台账,在河南省施行的时候,被称为环境资源账本。根据河南的总结,所谓“环境资源账本”,是指对于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实行总量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通过预算,将每项污染物的全省的控制排放量、总减排量和预支增量等三项指标分解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从而将无形的环境资源进行量化管理。   环保部26日发布一则简短消息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提出,学习河南总量预算管理的做法,江苏、浙江、天津、湖南、湖北、内蒙古、山西、河北、陕西、重庆经省级政府批准并报环境保护部同意后,自2014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其余省份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尽早实行总量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全国全面铺开。”   上述环保部人士透露,新增试点可以根据现行的总量控制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阶段、环境容量大小、不同产业特色和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设计不同的试点路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专家表示,尽管该政策至2016年方向全国铺开,但对当前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稳投资”项目储备具有重大的警示意义。一些尚未纳入试点的地方,如果被告知总量预算管理试点将在3年多后向全国铺开,将不得不优化项目结构,向预支增量指标优先支持的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强度低的建设项目倾斜,从而避免“铺摊子”上项目。   上述环保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十二五”我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将从“十一五”的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础上增加氨氮、氮氧化物之后,环保部谋求在“新增排放量控制上取得突破”。   具体而言,该人士称,过去虽然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存量部分每年有所削减,但各地新批项目甚至未批先建项目的所带来的增量部分却“谁都控制不住”,不断突破我国的环境容量“红线”。河南试点规定:“对于超过控制排放量的地方,不分配下年度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该人士解读称,这意味着环保部与各地方有望实现在新上马项目审批方面更好地衔接,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落地”。   根据《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解释,控制排放量,是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突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总减排量,是在一定时期内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和增量,各地必须完成的最低削减量。预支增量,是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增加但不得突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张力军强调,上述3个指标都是约束性指标。据河南当地媒体报道,今年年初,河南省政府将总量预算指标分别下达各市(县),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年度环保目标“一票否决”,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暂停对该区域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张力军表示,河南试点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杜绝了替代源多次使用,替代源排放量核算不准等现象发生。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河南试点规定,对于没有预支增量指标的地方,原则上不再核准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凡未经网上核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批复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