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1日向社会公开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1年中央决算,并同时公布了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决算表等17张全国财政决算表格及说明。 按照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后,财政部应在20日内批复中央部门决算,中央部门收到财政部批复后即可公开本部门决算。依此程序,预计从7月19日起有关中央部门将向社会公开2011年部门决算,并同时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有关数据。据了解,公布时间会尽可能集中。 此次公布的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和支出决算表显示,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为103874.4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其中税收收入89738.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3.2%。去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09247.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 2011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和支出决算表显示,去年汇总地方本级收入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246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9%,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合计9273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批准的2011年中央决算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51327.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比2010年增长20.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2827.32亿元。中央公共财政支出56435.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6.8%。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