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目前的电价中,有6项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这些附加费用大概占整个电价的7.2%。去年全国用电量近4.7万亿度,上述基金的收入估计达280多亿元。 这7.2%的随电价征收的基金和附加,绝大多数人是根本不知道的。这些基金和税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名义上不叫税收而已。电力产品增值税 17%,还有教育与城建附加,再加上7.2%的基金,政府从电价中拿走的将超过电价的四分之一。对于电力用户来说,这个数字应该是非常高了。 如果说,这些基金与税收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它应该是一种非常收入,而不是常规收入。这些基金是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一旦特定的目的已经实现,则基金应该取消。但非常让人惊讶的是,这些基金看来有演变成永久的常规征收的可能性。比如说,当初为建设三峡工程设立了三峡基金,每度电加收0.007元。但是三峡工程在2009年基本建成,而这项基金却仍然继续征收,并改名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中国历史上,税费的征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律,就是政府总是将非法征收合法化,将非常收入常规化,这个合法化与常规化,使政府强加于人民的负担与日俱增。这个规律,学者秦晖总结为“黄宗羲定律”,而学者王毅则经过研究后认为,这个定律更准确的名字应该叫做“陆贽·杨万里定律”,因为早在明朝的黄宗羲之前,唐朝的陆贽和宋朝的杨万里,已经敏锐地发现了这个规律。 唐朝安史之乱后,多年实行的租用调制已经崩坏,朝廷实行新的赋税制度,是为两税法。时人陆贽就指出,在“两税法”改革的时候,将以前征收的各种非法赋敛都合并到“两税”中了,但是,此后又有新名目的非法赋敛重新出现。 非法赋敛不断被合法化,有如陆贽所言;而非常赋敛常规化,南宋的杨万里也看得非常准确。宋朝曾征收“经制钱”和“总制钱”,杨万里分析说,“民以军兴而暂佐师旅征行之费者,因其除军帅谓之经制使也,于是有‘经制’之钱,既而经制之军已罢,而经制钱之名遂为常赋矣!因其除军帅谓之总制使也,于是有 ‘总制’之钱,既而总制之军已罢,而总制钱又为常赋矣!”。这段大意是说,为偶然的军事行动而征收的“经制钱”,“总制钱”,不过是临时征收,但当军事行动结束,军队已经遣散之后,“经制钱”和“总制钱”却成为常赋而继续征收,杨万里用这个例子说明政府将临时收入永久化常规化的规律。 非法收入不断合法化,临时收入不断经常化,可以解释中国历史上随着王朝继续而人们负担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沉重的现象。在王朝历史上,任何一项收入,不管是非法的,还是临时的,它一旦被开征,就很难被取消,不但难以取消,而且会由临时的征收变成常规的长久的征收,就会成为人们永远无法摆脱的噩梦。 以三峡工程基金为主的附加在电费中的基金,正是由临时收入变成长久收入的人们难以摆脱的噩梦的例子。三峡工程已经建成发电,继续征收三峡基金已经失去任何理由。但是,不管怎样,征收者决不因为荒唐而自动取消其征收,哪怕换一个名义,也要继续征收。 显然,需要一种机制,来终止非法收入和需要取消的临时收入。这种机制应该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民主财政制度。让我们来看看英国的故事。19世纪初,英国与法国拿破仑进行战争。战争需要更多的军费,于是所得税在英国开征了。但是,战争结束后,此项征收立即就取消了。为什么英国能够对于一项税收的征收,做到开合自如?这是因为英国有代议制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一切收入,需要议会批准;当征收的目的达到或者条件已经变化的时候,议会就会启动程序结束此类征收。为战争而开征的所得税,是议会同意的,而战争结束后,所得税被取消,也是议会决定的。 显然,中国目前还缺少这样的民主机制。政府可以自行决定设立基金,而一旦设立,贪图基金带来的利益,逐利的政府很难自行决定终止它,而人大又无法过问此种征收。于是,一种基金一旦设立,就打开了一扇难以关闭的大门。电价中的基金恐怕还要继续存在下去,因为不存在终止它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