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中心要对实时更新的市场数据‘涨价’的消息已经传了几个月,现在传闻变事实。除了‘涨价’,交易中心的授权新规还对历史数据进行了展示限制。”一位自称是某授权信息商公司的人士近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对此,来自外汇交易中心的接洽人员解释称,授权新规完全是为了规范市场,且与信息商“前期已经充分沟通”。 尽管如此,前述人士仍然表示不理解:“数据品种减少了,信息商的功能产品受限制了,按说该降价才对,但现在数据价格却大幅提高,这背后会不会有隐情?” 让其产生不悦联想的是,去年3月,外汇交易中心部分出资组建了由其控股的上海中汇亿达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汇亿达”),中汇亿达研发推出增值服务系统ComStar,也可为终端客户提供行情数据与交易分析等,部分业务与一般授权信息商重合。但中汇亿达本身并不属于授权信息商,因此不受此次“量减价涨”的影响。 上述所指的市场数据是指由外汇交易中心向信息商提供的一分钟更新一次的快照数据,由信息商通过其信息终端向下游客户发布。这些数据涵盖的市场有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人民币衍生品市场。 据前述人士透露,在新的授权框架下,外汇交易中心停止发布现券双边报价明细,只提供最优报价数据;盘中停止提供成交量数据,只在收盘时提供当日总成交量;终端历史行情数据仅允许查看至近1年内,日内报价数据仅允许查看至近1个月内;对利率互换,仅提供“固定-浮动”互换行情;停止提供买断式回购首期交易及到期交易行情。 外汇交易中心官网显示,截至10月10日,已有10家信息商获得新授权,包括内地上市公司大智慧(601519.SH)、同花顺(300033.SZ),以及彭博财经、汤森路透亚太、上海万得、中经社控股、上海恒生聚源、北方之星、中诚信和上海华鼎财金。 数据库产品被禁 上述基础交易数据的“量减价涨”源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近日推出的信息商授权新规。上月末,外汇交易中心在其官网发出一则《关于银行间市场信息数据使用的有关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交易中心于2012年10月10日对通过信息商发布的信息产品进行调整,并与所有的信息商统一签署新的授权协议。在新的合作模式下,交易中心仅授权信息商以终端展示方式对外提供银行间市场信息数据。 另一来自某上市信息商公司的内部人员向本报记者解读,这则短短的《通知》实则暗含四层“约束”,是对基础信息授权门槛的抬高。其一,“产品进行了调整”意味着部分数据的终止提供;其二,未来只有被外汇交易中心公告授权的信息商才是“合法的”,其余则有法律风险;其三,为了获得新授权,信息商就必须与外汇交易中心签订新协议,即同意授权背后的基础数据年费上涨。其四,他强调,《通知》中提出“仅授权”了“终端展示方式”,意味着不少信息商已经在向下游客户推广的,或是正被列入未来战略重点的数据库服务或接口产品(Datafeed),都将被禁。 所谓数据库产品或接口产品,是信息服务商开发的、能够满足下游机构客户自身定制需要的点对点产品,比如风险控制系统、会计系统、高频交易系统等。 前述人士透露的信息证实了这一说法。他称:“即使信息商想花钱购买接口产品资格,外汇交易中心明确表态,下游客户只能与外汇交易中心直接联系,中间信息商不得从事本项业务。” 信息商目前被授权发布的具体数据类型有外汇市场行情数据、本币市场行情数据、本币市场基准指标,以及一些本币市场基础数据。 基础信息被指“垄断” 价格上涨 对于外汇交易中心的一纸授权新规,个别信息商虽然心有不满,但也只能接受。外汇交易中心是银行间市场交易数据的唯一基础提供者,这意味着除了交易中心的渠道,信息商没有其他的合法即时数据来源。 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数名信息商方面人士均提及外汇交易中心在提供基础数据上具有“垄断”优势。“如果拒绝签订新合同,我们就没办法给下游客户提供一分钟即时更新的交易数据了,除非做延时数据,从公开的网络信息里整理资料,但这样势必会失去一大批客户。”某信息商人士说。 来自大智慧的一位管理层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他们与外汇交易中心的新合同细节还在磋商中,但料年费势必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前述人士则给出了他们所收到的具体调价方案:中国内地全部基本授权从原100万左右上涨到180万,亚洲授权为360万,全球授权则需540万。 “新的授权价按其绝对值远高于其他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报价,将直接大幅提高信息商、用户的信息使用成本,对行业的稳定和发展不利。”在该人士看来,外汇交易中心作为全国债券、外汇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其职能应当主要是维护市场稳定、供应基本信息服务,厘清行政事业和经营事业之间的界限,不宜强化盈利性。 有相关行业的券商分析师对本报记者称,由于现有信息商市场竞争激烈,数据下游用户几乎形成了“买方市场”,因此新增成本将很难被转嫁到订户身上,而这可能对信息商的盈利造成影响。 综合国际经验来看,提供基本金融信息数据的各交易所、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及机构均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普遍特点。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职能认定,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提供全国银行间外汇、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系统并组织交易;提供银行间市场清算、信息和监管等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汇亿达”惹联想 上述消息人士认为,当前金融信息服务市场基本是国外巨头的天下,国内金融信息服务商难以匹敌,在这种弱势下,本就为数不多的国内金融信息服务体系若再有行政垄断的迹象,将更不利国内信息服务商争夺金融话语权。 此次的涨价,加上之前中汇亿达的成立,让信息服务商们对垄断有了更直观的“联想”:中汇亿达由外汇交易中心控股,这家公司的经营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与一般授权信息商重合。但中汇亿达本身并不属于授权信息商,因此不受此次“量减价涨”的影响。 外汇交易中心官网资料显示,中汇亿达是由外汇交易中心与鸿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该公司的功能“为银行间市场提供增值服务,是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市场的服务体系和技术系统的延伸”。公司研发推出增值服务系统ComStar,可以“为广大成员单位提供核心交易系统以外的行情数据、交易分析、实时风险管理、交易后直通式处理服务以及基于银行间市场的银行产品创新、客户营销和管理平台”。 本报记者另从工商查证,中汇亿达属中外合资性质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许再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担任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中汇亿达的经营范围是:金融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作、安装、测试、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主办、承办会展除外)。 上述消息人将中汇亿达形容为“根红苗正”,而ComStar又与外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直接连接,银行间市场信息终端也是该服务系统的业务模块组成部分,因此重合的业务功能对传统信息商造成有力竞争。 因此,此次提高外部信息商的授权门槛、授权成本,以及禁止外部信息商的数据库产品功能,在业内看来,无法不产生联想。 不过,信息商们的猜测终归是猜测。就银行间市场18年的发展来看,市场已经进入快速成长的阶段,本外币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参与市场的金融机构对服务系统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而中汇亿达的诞生,也正是顺应着这些需求而为。外汇交易中心将此看作自身“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于此次授权新规,外汇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予置评”。本报记者随即以信息商身份拨打了相关业务联系电话,来自外汇交易中心的接洽人员表示,此次新授权方案并非突然提出,考虑到信息商的接受度,交易中心事前已和各家信息商做了沟通。 该人员表示,新方案有利于市场更加规范,屏蔽不合规的信息商以及不合规的数据发布行为。而对于被禁止的“非终端展示用途的信息产品”,他表示“这些产品从来就没有被允许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