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6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国税局(IRS)周二表示,在税收监管方面,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将被视为财产而非货币作为征收对象处理。 美国国税局在周二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适用于财产交易的通用税收原则,也将适用于虚拟货币交易。”这意味着美国税收监管部门从纳税对象划分层面,将比特币以及其他虚拟货币,与股票、债券同等看待。 比特币交易通过P2P网络进行,并不受任何中央控制。在去年,比特币市值一度飙升,比特币上周的总市值约为70亿美元。 去年曾主持举办参议院比特币听证会汤姆·卡帕(Tom Carp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国税局的声明“为纳税人提供了清晰的解释,以使他们确信:他们当前正在利用的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是否合规、是否对自己有利。” 美国国税局表示,美国企业雇主通过支付比特币向员工发放工资的话,需向员工征税,而且雇主必须按照W-2条款报告,并遵从联邦扣缴所得税和工资税。而且使用虚拟货币向其他独立承包商或服务提供商支付费用,也需纳税。 位于加州森尼维耳的律师代表威廉·刘易斯(William Lewis)称,“这将不利于比特币矿工。这将使在过去一年里开采比特币的矿工生活遭遇困难,他们必须重新审视,看看他们所开采的这些比特币的价值。”刘易斯为一家初创虚拟货币平台的法律代表。(来源:凤凰科技 译/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