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作为相依相邻的两座城市,郑州和开封的金融同城相关项业务开始实施,两地老百姓在银行卡、存折在同行之间取款时不再收取异地费用。 据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郭浩15日介绍,两地银行卡、存折同城业务已于2012年12月30日提前实施。目前,在郑汴两地之间,除了银行卡、存折在同行之间取款时不再收取异地费用外;资金汇划在同行之间也不再收取汇划费用,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业务的已实现免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办理业务的,目前正对软件升级调整;票据已经实现同城方式使用。 早在2006年6月,两地政府就提出了郑汴金融同城的概念,并把推进郑汴金融同城作为郑汴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2011年10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郑汴新区加快发展,……实现电信、金融同城,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2012年9月18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郑汴金融同城的通知》,对郑汴金融同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郭浩认为,郑汴金融同城对于推动郑汴一体化发展,打造中原城市群核心增长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金融同城促发展。郑汴票据同城将有效促进票据特别是支票的使用,充分发挥票据融资功能。人民银行2012年的数据表明,如果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有10%转化为支票结算,则相当于全年创造了1150亿元的融资额。 二是金融同城惠民生。据工商银行(4.26,-0.03,-0.70%)和中国银行(2.97,-0.01,-0.34%)测算,郑汴金融同城实施后,两行分别将减收异地业务费用360万元和620万元,并逐年递增,其他各行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业务减收。 三是金融同城转作风。郭浩表示,郑汴金融同城工作从《通知》印发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如期顺利实施仅仅用了不足四个月的时间,也体现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提升自身金融服务水平,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