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针对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整肃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渐次展开。6月下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通知,该会联合卫生部,从今年6月至9 月,针对全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据了解,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总数2360个,在一些医疗机构申请冠名过程中,因为对其资质审核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出现“冠名乱象”。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曾表示,“整肃”行动将把“捞钱捞名”的医院从红会队伍清除,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不履行人道使命”的冠名医院,也在取缔范畴。 在此之前,湖南省的相关专项清理行动已在去年展开,经审查,全省14个市州145家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第一批59家红十字(会)医院合格。 在检查中,湖南省红会发现7类问题,包括误用、滥用红十字标志,个别红十字(会)医院违规使用医保或新农合资金等。 6月4日,湖南省娄底市的“娄星区红十字医院”被当地一家省级电视媒体曝光。 该医院位于娄底市娄星区,被指“打着免费检查‘三高’、‘四病’的幌子,高价卖药,不少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因挂有“红十字”招牌,当地“红十字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湖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说,红十字会既“无奈”又“无辜”。 6月7日,刘迎建说,早在今年4月15日湖南省红十字会的专项检查通报中,“娄星区红十字医院”已被取消了“红十字”冠名,但没有摘牌。 专项检查,是指湖南去年底,针对全省145家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整顿行动。经审查,首批合格的红十字医院59家,整改28家,包括“娄星区红十字医院”在内的16家医院被取消冠名。 “红十字会没有执法权,取消医院的冠名后,现实操作中很难及时摘牌。”湖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部长陈希武说。 今年6月上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通知,该会联合卫生部,从今年6月到9月,一场面向全国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的评估工作展开。 双峰县医疗事件 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中国红十字会6月发布严查通告之前,2011年开始,湖南省红十字会已暂停医院冠名“红十字”的审批工作,“没有批复一家”。 据记者调查,这与该省近些年基层红十字(会)医院事故频发有关。 湘南一县红十字会秘书长证实,最近两年,红十字(会)医院医疗事故增多,“比较典型的是去年上半年通报的‘双峰县事件’”。 据“湖南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信访事项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2010年9月13日,娄底市双峰县一名19岁男子,在双峰县电视台播放的医疗广告和县公安局110《民警提示》的医疗宣传资料引导下,到“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做阴茎包皮切除手术。 包皮切除后,该医院认为该男子还患有前列腺炎,要求一并治疗。患者遵医嘱,随即进行短波理疗,以致阴茎烧焦,造成五级伤残。 2011年3月31日,湖南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此事件进行批示,经调查组实地调查发现,手术麻醉和护理人员吴荔没有任何资质,实施包皮切除术的刘强亦无行医资质,“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也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 最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无执业许可的非法医疗机构和无执业资格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法行医造成的典型刑事案件。 同时,通报还指出,双峰县多名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 通报明确指出双峰县红十字会的责任:“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未经省市红十字会批准同意,于2006年1月20日擅自同意该机构悬挂红十字会招牌 (直到省联合调查组走访现场时仍在悬挂),严重地误导了患者。” 调查组还指出“县医保局为该非法医疗机构,草率办理了定点医保单位资质,为误导患者起到了强化作用。” “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事件被通报后,2011年6月,湖南省各地市州红十字会召开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冠名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免费碎石”套取新农合资金 相关部门发通知,严禁将“游走性体外碎石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 在无资质的“双峰县红十字会医院”被通报不久,2011年7月,湖南当地媒体又曝光资质合格的“永顺县红十字会博爱医院”,涉嫌运作“免费碎石”项目套取新农合资金。 据媒体报道,该医院法人代表为永顺县红十字会会长唐泽胜,但真正的经营者是田宗铭等7名股东。 2004年,田宗铭与人合办永顺县“红十字会”门诊部,后改为医院。医院使用县红十字会的牌子,每年缴给县红十字会3万元。 2008年底,田宗铭与湘西州红十字会签订协议,每年缴纳3万元管理费,承办“永顺县参合农民泌尿系结石治疗服务项目”,在永顺县开展免费义诊 ——“游走性体外碎石治疗活动”,永顺县新农合资金以每人次450元的标准支付诊疗机构。 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永顺县总计7500人次接受体外碎石治疗,县新农合资金共支付338万元。 不久,湖南省卫生厅收到关于永顺碎石诊疗项目的举报材料,2011年5月26日至28日,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处长王兵带队,省州两级联合调查组前去调查。 王兵介绍,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问题:其一,存在过度医疗现象,随意扩大碎石范围,“可碎可不碎的也碎了,不能确定有结石的也抓着碎了”;其二,操作过程不规范;其三,永顺县合管局对这个项目的操作及资金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2011年6月7日,湖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严禁将游走性碎石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的通知》。王兵说,针对永顺碎石诊疗项目,对不合理支出的新农合资金要追回,对相关责任人要处理。 针对此事,“时任湖南省红会会长高度重视,批示对全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集中整治。”湖南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2011年12月 -2012年1月,湖南开始对冠名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范畴为:经省红十字会同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未经省红十字会同意,擅自加挂“红十字(会)”冠名的医疗机构;其他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行为。 整治内容包括: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违规出租、外包科室,非法套取医保、新农合资金,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超范围执业、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等。 “金字招牌”的诱惑 早些年县红会没有经费,这些人道救助资金正好解燃眉之急 “很多医院冠名‘红十字’,是看中了红十字会这块‘金字招牌’。”6月7日,刘迎建说,1998年抗洪,汶川、玉树等抗震救灾中,红十字会在老百姓心目中建立了认可度,很多爱心人士通过这个平台做善事。 “此前,冠名红十字医院,门槛不高。”刘迎建说,前述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只要符合“热爱红十字事业,履行红十字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对红十字事业做过特殊奉献”等条件,即可申请冠名。 2007年,《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和《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相继出台,2009年,湖南省红十字会首次颁布《湖南省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临武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曾庆红介绍,此前,民营医院申请冠名红十字医院,可享受相应税费减免,而红十字会则可收取每年几万元等的人道救助资金。 此前,临武县有2家红十字医院和1家红十字门诊部,每家医院缴纳人道救助基金在2万元-2.5万元不等。“早些年县红会没有经费,出去拉救灾物资都没有钱,这些人道救助资金正好解燃眉之急。”曾庆红说。 “红十字医院分两类:‘红十字会医院’和‘红十字医院’。”陈希武解释,前者由红十字会创办并命名,人、财、物归属红十字会;后者由红十字会按规定冠名。陈希武所在的湖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即负责审批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 “医院冠名‘红十字’,可以树立这些医院的形象,增加病人来源,能产生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但同时具有双重压力。”陈希武说。 “鱼龙混杂” 个别医院利用红十字会的名义牟利,干一些不利于红十字会形象和宗旨的事 2011年12月6日至12月30日,湖南省红会按相关考核文件和管理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刘迎建和陈希武分别带队参与检查。” 刘迎建介绍,经报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决定,第一批合格的红十字(会)医院有59家,整改28家,取消16家红十字(会)医院的冠名。 记者发现,被取消冠名的16家红十字(会)医院,原因主要有“红十字意识不强”、“人道救助能力不足”等。 “比如益阳市安化县红十字医院,是一个精神病医院,在山沟沟里,医院自身条件较弱,经费困难。”刘迎建说,遇到灾情“抽个人都很难”,“从来没搞过义诊”。 检查中,还发现冠名医院“鱼龙混杂,也不排除个别医院怀有不良企图。”陈希武说,个别医院利用红十字会的名义牟利,干一些不利于红十字会形象和宗旨的事。 据记者统计,湖南省此次取消的16家红十字(会)医院中,超过三分之二是民营医院,郴州市临武县红十字雅美妇科医院便是其中之一。 在去年底的检查中,雅美妇科医院被认为“红十字宣传不到位”,下乡义诊没有图像资料,开展义诊不能组建医疗队,“交叉考核,60分合格,雅美仅得20多分。”曾庆红介绍,最后,因“对红十字品牌认识不足,与人道救助宗旨相差太远”,被取消红十字冠名。 6月13日上午,直到本报记者追问,临武县红十字会才督促雅美妇科医院摘去“红十字”招牌。 “湖南省对冠名红十字医院的清理整顿工作,一直走得比较靠前。”湖南省红会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该省便对一些“没有公益性”、“不符合人道精神”的冠名医院进行清理。 据介绍,截至2010年底,湖南全省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已从顶峰时期的270多家减少到150家,其中,红十字(会)医院104家,红十字(会)门诊部42家,以及少量红十字救护站。 冻结冠名审批权 前两年,各市州就有权审批,仅需报省红十字会备案,这造成一定乱象 陈希武介绍,今年3月,湖南省将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医院冠名审批权收回省红十字会。“前两年,各市州就有权审批,仅需报省红十字会备案,这造成一定乱象。” 3月下旬,“湖南省红十字工作会议及加强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会议”对原实施细则做了修订,“从制度层面从严规范,提高了冠名门槛”。 “宁愿少,但要精。”湖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表示,这是今后对冠名“红十字”医院的原则,“要打出品牌来”。 制度层面,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冠名省级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应为卫生部门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冠名市(州)、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则应为一级甲等以上。” 同时还规定,每个市(州)、县(市、区)命名或冠名的红十字(会)医院总数不超过2家。“一家红十字会医院,一家红十字医院。”刘迎建说。 此外,还增加了“一票否决”条件,比如“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给红十字会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损害的”、“有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广告,坑害患者等行为的”。 “只要有违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影响红会形象,基本上一票否决。”刘迎建说,“百年红十字会的牌子,不能毁在一些违规的医院上面。” 目前,湖南省红会已冻结了各州市县所有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审批工作,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已成文,待此次全国范围整顿工作结束之后,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要求,再启动实施。 评估“红十字”冠名医院 中国红十字总会发文,凡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坚决取消红十字冠名资格 近些年来,除了湖南等地一些“红十字(会)”医院或假冒“红十字(会)”的医院违规开展活动的事件屡遭曝光,其他地方的“红十字(会)”医院也出现类似违规问题。 2010年3月至8月,武汉东方丽人医院借与武汉市红十字会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免费体检活动,冒充红十字会人员,开展欺诈性体检,骗取受害者花费上千元进行手术,数百人上当受骗。 事发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通报,要求武汉市红十字会终止与东方丽人医院的合作协议,责令医院退还所骗治疗费用,对手术病人免费复查并确保其康复,挽回社会不良影响。 此后,2011年11月,广东佛山南海区红十字医院又被曝“把活婴当死婴扔弃”。经调查,南海区红十字医院内部管理存在问题,严重违背“红十字”精神,已不具备冠名资格和条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责成广东省红十字会,取消该医院冠名“红十字”。 今年6月上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通知,将从今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对“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开展严格的调查和评估,凡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坚决取消红十字冠名资格。 6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公开表示,针对冠名医院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国红十字会组建了一支专家队伍,协调卫生和工商部门参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冠名医院的统计和全面审查。 “我们要通过这一轮审查和清理,确保冠名医院有非常好的资质,严格的管理制度,优质的人力资源,同时认可并践行人道主义精神。”赵白鸽说。 据媒体报道,目前,对红十字冠名医院的清理已取得初步成效,重新调查登记的红十字医院有1603家。 赵白鸽表示,冠名医院关系到红十字会品牌形象,就像灭火不能止于灭火,而要全面检查,会从品牌管理的高度来进行系统整顿,确保红十字会的品牌形象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