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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质量安全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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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再度引发人们对保障房建设的关注。2012年,保障房的资金压力得到缓解了吗?确保质量安全方面有何新举措?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问题怎么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补助力度不减,地方城镇筹资金的压力会逐步得到缓解;质量安全将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有关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目前,各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建设进展较为顺利,实现了良好开局。   资金:压力逐步得到缓解   问:资金筹集事关保障房建设进度,2012年保障房实际在建工程量很大,资金是否有保证?   答: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12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在今年新开工任务较上年减少的条件下,中央补助总规模按不低于上年安排。   截至4月底,中央已下达地方1483亿补助资金,其中,第一批补助资金454亿元于2月份下达地方,较上年提前1个月。   在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部分财力薄弱的市县遇到了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为帮助地方解决好资金筹措问题,这几年国家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中央财政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1年分批共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26亿元,2012年将按不低于2011年的规模安排;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政策,支持地方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总的看,地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面临的筹资金的压力会逐步得到缓解。   质量安全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   问:保障房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2012年有何新举措?   答: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开展全国性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将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检。   从2011年8、9月间,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看,与商品住房一样,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建筑标准、造价规范,工程质量总体上是好的。   除了继续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设程序、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还将质量安全纳入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范围。各地区也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纳入了对市县人民政府约谈和问责的范围。   配套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专门安排建设补助资金   问:一些地方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位置偏远、基础设施配套迟迟不能到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使用,请问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答: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选址、布局,事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和改进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是把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这件好事做实的关键。   受中心城区用地紧张,无建设用地可供或土地成本高企的限制,有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在了地段相对偏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不配套的地段,给新入住居民的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造成不便,有的还造成配租困难。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在大规模住房建设阶段,受公共财政能力的限制,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很难做到与住房建设同步,加快建设和逐步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即使这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硬件建设到位了,到能够提供比较规范、便捷的服务,也仍然需要一点时间。实际上,不光是保障房小区,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在内,在建成的初期,新居民总会在许多方面感到不方便。   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房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   我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督促各地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同时,指导各地不断改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切实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