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14日)开始,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正式开始在总队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和沙坪坝区大队进行高速公路车辆违章案件异地处罚试点。司机如果在重庆高速公路上违了章,不用再跑到高速公路大队去处理,在重庆主城可以就近缴纳罚款。 记者还了解到,在异地处理试运行阶段,接受处理案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交通监控设备查获的高速公路非现场超速案件;二,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的;三,案件尚未进入非诉执行程序的并且违法行为时间未超过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