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国内热播剧《宫锁珠帘》、《夫妻那些事儿》、《大魔术师》等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原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要求赔偿金额共计400余万,被告均为浙江浩影网络有限公司即经营“皮皮网”播放器网站的企业。 腾讯诉称,2012年1月16日,《宫锁珠帘》的版权人将该聚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转让给瑞欢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后原告与瑞欢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该剧信息网络传播的独家许可协议,授权费为一集120万元,共36集,共计4320万元,期限为该剧在国内首家电视台卫星频道首集首播之日起5年内。 2012年2月,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的皮皮网未经许可,擅自向网名提供该剧下载服务和在线播放,且通过网络广告收取广告利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致使其受到极大损失。故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上午合理开支2万元,共计102万。 原告深圳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利用皮皮网播放了由其拥有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夫妻那些事儿》《大魔术师》,致其受到紧急损失,要求被告赔偿分别200万和100万。 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