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颁布支付牌照是为了规范支付行业,但央行对收单业务的规定却限制了金融领域的创新。”7月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总监告诉记者。 6月27日,央行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期是一个月。截至7月26日,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交了自己的“反馈”。据记者了解,在这些正式的反馈中,各个第三方支付公司“敢怒不敢言”。 “意见稿出台后,对第三方支付产生的操作层面的影响都还是细枝末节的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总监坦言:“我们更担心的是银联垄断,第三方支付在市场竞争中难以获得良性、公平的竞争。” 第三方支付全力合规 这个意见稿一共有72条,对收单业务的风险,可能出现的套现、欺诈等问题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其中,第52条规定:“收单机构应成立省级分支机构拓展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特约商户并提供相关收单服务,不得跨省开展商户拓展及相关收单业务。”并且,虽然收单机构可以采取总对总的签约模式提供收单服务,但是机构设立数量应不少于特约商户分支机构数量的70%。 这意味着,各个提供收单业务的金融服务企业都需要在各省设立分公司。针对第52条,目前,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在满足这一要求。在接受采访时,汇付天下总裁周晔称,“我们现在做的事情是全力合规。” 目前,汇付天下在10多个省份设立了分公司,快钱在北京、广州、南京、深圳、成都等地有分公司。今年年底,这两家企业将在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设立分公司。拉卡拉CEO孙陶然则表示,“目前,拉卡拉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都设立了分公司,这条规定不会增加拉卡拉的运营成本。” 此次意见稿将之前第三方支付的一些问题在政策上进行明确,但有一些问题却“老大不掉”。如意见稿中第24条写道:“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收单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这意味着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的中小商铺将无法接受客户的信用卡刷卡。 “虽然,社会上存在借助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现象,但不能因噎废食,让消费者无法更方便地使用信用卡消费,阻碍中国4000多万小微商户的业务发展。”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第三方支付CEO告诉记者,这些小微企业每个月的流水一般是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可以限制用户信用卡的刷卡额,防止套现现象的发生,监管起来并不难。 绕不开的银联 自2011年牌照发放以来,收单业务由之前的商业银行变成了银联、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角逐的市场。2011年,快钱和宅急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合作,计划铺设1万台POS支付终端。 同时,支付宝也宣布在未来三年内投入3亿元为线下支付提供3万台POS终端。而自2009年起就潜水于线下支付的拉卡拉目前已经在全国便利支付点、办公室、家庭等地方铺设了20万个POS终端。未来3年,拉卡拉预计铺设100万个终端。 “网上支付的费率现在是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而线下收单的手续费率是0.5%~4%不等,利润高出了不少倍。”一位第三方支付的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线下收单业务,在银联、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的眼中都是一块利润较高的市场蛋糕。不仅如此,线下收单业务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仅2011年,市场规模就增长了42%。 一般来说,行业按照7:2:1的比例来分配收单业务中的手续费率(利润)。其中,“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 此次意见稿第29条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这意味着,未来第三方支付清算业务都需要经过银联。 “各个地区的银联条块分割很严重,中国银联总部并不能统一管理,这就需要第三方支付与之一个一个去谈。”前文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总监告诉记者,此前,在这些清算业务上,前端,各个企业只需要面对第三方支付一个平台。在后端,第三方支付都是与大部分的银行总行、某些分行衔接,程序比较简单。 不仅如此,一位行业人士坦言,接入银联平台后,在原来的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分账的利润蛋糕中,银联将会从蛋糕中分走比10%更大的份额。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认为,第三方支付在网络、跨行、跨区域、中小微企业支付等方面做了不少金融创新,从政策层面,应该放宽,而不是打击。 目前,整个中国国内只有中国银联一家银行卡清算组织,而在国外有万事达、VISA、美国运通等三家清算组织。“未来,国外的清算组织将会进入国内,中国银联因‘垄断’带来的习性将会让其在竞争中失利。”阿拉木斯认为,国内的支付政策需要给创新以发展的空间。 “未来,整个支付环节,银联、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会有分工。”拉卡拉CEO孙陶然认为,银联负责把后台的通路打通,第三方支付负责前端的市场。银行的优势在于大型企业,一、二线城市。而第三方支付的优势在中小微企业、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三四级城市,以及城乡接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