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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将提高汽车等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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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等十二部委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以汽车、钢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措施对消化产能过剩,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有明显效果。   推进汽车钢铁等9大行业兼并重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意见》中提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对此,工信部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九大行业和领域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但目前这些行业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工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粗钢生产企业有500多家,平均规模仅100多万吨,排名前10位的企业粗钢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48%。相比之下,韩国浦项制铁粗钢产量约占韩国总量的60%,德国的蒂森克虏伯、美国的美国钢铁公司、俄罗斯的谢维尔等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本国总产量的比例都超过了20%。   我国汽车行业也呈现小、弱、散的特点。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   工信部认为,在这10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生存十分困难。   行业集中度目标明确   朱宏任指出,对于这些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由于各行业情况不尽一致,《意见》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各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与龙头企业规模指标,明确了各重点行业兼并重组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在汽车、钢铁、水泥、电解铝和船舶行业,《意见》明确了2015年前,行业内前10家企业的产业集中度目标,分别是90%、60%、35%、90%和70%。对医药行业的目标则是,前100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0%以上。   而在稀土、电子信息和农业领域,《意见》没有确定具体的集中度目标,但是确定了龙头企业规模指标。   为实现以上目标,《意见》要求,各地区在财政、税收、金融服务、债权债务、职工安置、土地、矿产资源配置等方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还要求各地认真清理、修订、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规定和做法,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区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同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地区间利益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