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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多贪腐民企多诈骗导致企业家倒下

01-16减速机信息网

  杨琨,中国农业银行(2.78,-0.06,-2.11%)原副行长;陶礼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鲁向东,中国移动[微博]集团原副总;郝建秀,山西建峰集团原董事长……刚刚过去的2012年,这些曾经显赫的企业家的命运发生重大变化。   《2012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清晰地勾勒出我国企业家犯罪形势曲线图:犯罪数量在2011年度202件的基础上增长为2012年的306件,增长幅度为51.5%;涉案金额超过万亿元。该报告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律师王荣利历时一年调查并撰写。这是王荣利连续五年对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   国企高管犯事多和贪腐有关   王荣利介绍,2012年度被媒体报道的我国国企高管案例共计107例,除两例外逃或通缉外,其余105例分别处于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或者结案交付监狱执行。2011年度我国国企高管犯罪涉嫌犯罪88例,2012年增幅为21.6%。   在107例案件中,至少24例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50位,平均每案6.25人。山东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一案涉及的嫌疑人最多,为38人。   初步查明年龄的45位国企高管,2012年平均年龄53.27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小莉,72岁;最小的为福建厦门国有贸易公司原总经理陈某,36岁。   报告显示,在63例进入公诉或审判阶段已经确定罪名的国企高管中,共触犯109个(次)罪名,平均每案触犯1.73个罪名,其中最多的触犯5个罪名。罪名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主。   “可见,国企高管犯罪多和贪腐有关。”王荣利说。   63例均涉及经济犯罪,涉案金额高达32.4亿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达到5144万元,其中54例存在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私分国有资产等贪腐行为,这些罪名涉及的贪腐总额达13.7亿元,平均每案贪腐金额高达2500多万元。在已判决的38例中,贪腐总额为11.7亿元,平均每案达3100万元。   “107例中有19例为银行业人员,而其他行业最多五六例,足见银行业国企高管犯罪呈多发态势。”王荣利称这一现象值得警惕。   据介绍,银行业人员在2012年作出一审判决的有3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儋州市支行原行长刘影挪用公款7900万元案,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原行长田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并违法发放贷款案,广发银行[微博]珠海分行原行长屈建国贪污、受贿案,这些案件平均每案涉案金额约2亿元。   2012年银行业涉嫌犯罪落马的高管有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等。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陕西建设银行(4.67,-0.06,-1.27%)西安市分行和建国路支行涉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被以单位犯罪立案。   “企业家犯罪受到法律惩处,是他们咎由自取的结果。”王荣利介绍,就量刑而言,国企高管犯罪的有41例一审或二审宣判,判处死刑的1人,为被称为“黄金大盗”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他贪污6000多万元、挪用公款2000多万元。   诈骗是民企老板倒下的主因   王荣利告诉记者,2012年度媒体报道涉嫌刑事犯罪的民营企业家有199例,两例属于不起诉或刑满出狱,另有22例属于“跑路”或“失踪”,其余175例进入司法程序。199例中,能够查明年龄的民营企业家有73例,2012年平均年龄约为43.1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是被执行死刑的张家界(8.94,-0.06,-0.67%)“杀人董事长”陈大坤,他因公司经营产生纠纷而故意杀人,2012年60岁;年龄最小的是宁夏宁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国明,2012年才28岁,早在2008年9月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   在已确定犯罪罪名的83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共触犯254个(次)罪名,平均每例触犯3个罪名,其中最多的触犯20个罪名。83例中有17例“涉黑”,明确罪名数目的有15件共154个罪名,平均每件10.27个罪名。其他案例则以各类诈骗犯罪为主,共有29例。   “国企高管犯罪涉贪腐,民企老板犯罪多诈骗。”王荣利说这是企业家犯罪的鲜明特点。   报告显示,175例案例中,涉案金额超亿元的至少有53例,总金额达到惊人的10694亿元。最大的是大唐潼金公司原副主席郭建军“地下炒金案”,非法交易额达8000亿元。如果去掉两例“地下炒金案”涉案8300亿元、浙江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0亿元倒票案、海南地下钱庄刘越涉案727亿元,其他49例涉嫌犯罪金额767亿余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15.66亿元。   另外,还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几乎每案涉案金额都在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15例非法集资案平均每案7.2亿元,30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平均每案7.1亿元,13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平均每案15.3亿元。19例“跑路”民营企业家中14例有明确的涉案金额或欠债金额,共计162.2亿元,平均每案超过11亿元。   “这些案件涉案金额都是天文数字,触目惊心,令普通老百姓难以想象。”王荣利说。   据介绍,在一审、二审、再审等不同程序中作出判决的54例案例中,判处死刑的有8例,其中4例系“涉黑”犯罪,他们是云南泸西县煤矿主郑春云、江西新余市恒发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李军民、山东青岛全濠实业有限公司老板聂磊、辽宁阜新满达实业有限公司“涉黑”案主犯。   在197名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中,有女性企业家28名,占14.21%。这28名女性,7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名涉嫌集资诈骗罪,还有4名“跑路”。   王荣利告诉记者,民营企业家因欠债“跑路”、自杀大量增加,“跑路”19例、自杀6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状况。“这背后留下的都是巨大的债务,受害者是一大群人。”   企业家犯罪“全球化”   报告认为,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具有鲜明的特点。   民营企业家犯罪数量大增。2011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11例,占当年所有企业家犯罪202例的54.9%。而2012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99例,占所有306例案例的65%,民营企业家犯罪数量和比例大幅提升。尤其是当年发生的案例更为明显,2011年收集的当年落马的案例不足30例,而2012年收集的当年落马的案例超过百人。   民营企业家犯罪牵连面之大令人震惊。2011年我国企业家犯罪202例案件中,至少有79例都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266位,平均每案16人。2012年,在175例基本已经立案的民营企业家案例中,至少有98例属于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涉及约2987人,平均每案约30余人,最多的涉及人数达263人,为南宁传销大案。   “富二代”犯罪初露头角。如1983年出生的沈烈烈,是浙江台州的一位“富二代”,曾任玉环县国际大酒店总经理,2012年5月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罪,与他一起站到被告人席上的还有40多位被告人;又如贵州黎庆洪“涉黑”一案,他也是“富二代”;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其在被判死缓同时,其子应飞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山西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被判无期徒刑,其子张某同时获刑四年。   “传销”案件转向网络发展。传销早已臭名远扬,许多传销案件就利用互联网打着“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等新的名头拉拢人员并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有的传销案件与真正的“电子商务”很难区分。在19例传销案件中,8例利用了互联网。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是企业家犯罪现象全球化。2012年,厦门远华原董事长赖昌星、广东飞龙集团老板曾汉林、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胜华这些外逃嫌疑人回国受审。外逃回国受审的还有,中国银行(2.95,-0.02,-0.67%)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等。2012年,既有外籍人士在中国被抓获、判刑,如富星商贸广场房地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炜昇 (美国籍)、广东易网通原CEO吴植辉(澳大利亚籍)及广州市美妮公司老板梁某(美国籍)。也有中国企业家在国外被抓,还有世界知名跨国公司雅芳在我国陷入“贿赂门”……   犯罪企业家光环几多   “犯罪的企业家中,有很多人享有不同程度的政治地位,可谓披满荣誉、光环,但他们仍然走向犯罪的末路,的确令人费解。”王荣利说。   107例国企高管犯罪案例中,至少有11位企业家获得过不同程度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其中包括曾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获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大同市特等劳动模范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罗金宝;担任北京市人大代表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原总经理刘志远;曾获得“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省级“优秀企业经营者”、“温州市功勋企业家”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   最典型的当属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华森,曾被授予“广东省改革开放30年功勋企业家”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012年6月,司法机关查处了吴华森,他在广东省内多个工程基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或包工头串标围标,并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王荣利介绍,在197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案例中,至少有30多位民营企业家获得过较高的社会地位。全国政协委员、曾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山西建峰集团原董事长郝建秀出事,缘于山西一煤老板在一酒店吸毒、嫖娼期间,一名小姐因吸毒过量意外猝死,郝建秀出面协助处理,出具虚假死亡证明和病例,制造小姐自行吸毒死亡假象等,并收取好处。   此外还有,曾担任江西省人大代表的江西横峰县姚家乡兰子畲族村煤老板兰林炎,曾担任吉林省人大代表的紫鑫药业(8.13,0.12,1.50%)原董事长郭春生,曾担任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华鼎担保原董事长陈奕标,曾担任海南省政协委员的美源地产原董事长王德,曾担任浙江省政协委员的西班牙华人企业家高平,曾担任贵州省政协委员、贵阳市人大代表的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黎庆洪,曾担任湖南省湘潭市人大代表、荣获湘潭市岳塘区“最受职工欢迎的企业家”的湖南庞龙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欧建……   这些企业家获得荣誉几重多,为什么还要实施犯罪?不可思议。他们有没有借助荣誉实施犯罪?也值得深思,值得警惕。   “研究数百例乃至更多的企业家犯罪案例,就会发现许多体制机制更深层次的问题,甚至是规律性的东西,它隐藏在表面繁华之下。”王荣利说,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家犯罪问题,否则将对我国经济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