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公家经营企业奖金风波不断,相关部门今天(8日)表示,台湾经济部门尊重立法机构决定,最快将在2月份收回借支的绩效奖金,并计划研拟方案“切割处理”。 台湾“立法院”昨天“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2012年度起,公营事业(含官股银行)须有盈余才能发放绩效奖金,且不得超过1.2个月,而台电、台湾“中油”、台水与台糖等4家公营企业则是自2011年度起生效。 公营事业的“年终奖金”包含“绩效”和“考成”奖金。其中,绩效奖金须先排除政策因素结算出盈余后,再经公式核算后发给,上限为2.6个月。由于台电、台水、台湾“中油”及台糖等均先借支2011年度绩效奖金,对此,刘明忠则强调,“经济部”尊重“立法院”决定,将视公文进度收回借支奖金,最快2月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