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2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获悉, 从今年年初实施的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起取消, 发电用煤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发展改革委同时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监测工作。若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变化,要及时向该委报告。 发展改革委重申,“地方各级政府不得采取行政手段不正当干预企业煤炭供销等经营活动。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对煤炭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张永军表示,现在煤炭价格没有多大上涨的压力,全球经济也不是特别景气,对电煤的需求不旺。尽管国内扭转了经济下滑的势头,但这一措施也不足以对电煤价格上涨带来过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