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对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等关系重大。无论是此前的清欠、股改,还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很多都是通过相关方承诺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是,实践中相关方所作的各项承诺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承诺事项受行业限制无法履行、承诺人恶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关事项等,使部分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既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营造资本市场诚信环境。 我会一直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问题。为了规范相关方行为,近期,拟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和专项检查。具体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方承诺未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履行等。下一步,我会将结合检查结果,完善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问题的监管规定,规范各方行为,稳定投资者的预期,并依法对恶意不履行承诺及虚假披露等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