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产品一度成为银行为实现信贷出表的重要工具。然而在监管层收紧银信合作之后,银行开始退而求其次,在表内进行资金腾挪,巧将贷款转化为投资。 《证券日报》记者对今年上市银行中报财务报表进行梳理后发现,共有9家上市银行斥资约2932亿元用于投资理财,并且理财产品最终指向为信托贷款。在2932亿元理财的背后,隐约闪现的则是银信合作在表内实现“变相放贷”的套利路径。 9银行2932亿元理财资产 上交所于今年8月份发布了《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情况分析》,统计出这样一组数据:沪A股上市公司在2011年度委托理财的年初余额为239.04亿元,借方发生额为1180.60亿元,贷方发生额为1248.43亿元,年末余额为171.19亿元。 对于上市公司热衷于理财和贷款业务的原因,报告分析认为,高利贷的超高回报吸引着各路资金进入,使得一些实力强大,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上市公司经受不住诱惑而加入其中。 上述委托理财的统计数据显然并没将商业银行列入进去,报告同时指出,银行类上市公司很少对购买理财产品做信息披露。但本报记者从上市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查找出了一些端倪。 记者查阅今年上市银行中报发现,有9家银行投资了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共涉规模达2932亿元。其中,光大银行(微博)(2.69,-0.02,-0.74%)1052亿元,兴业银行(11.95,-0.08,-0.67%)818亿元,浦发银行(7.35,-0.06,-0.81%)375亿元,平安银行(13.51,-0.20,-1.46%)366亿元,南京银行(7.71,-0.04,-0.52%)170亿元,民生银行(5.54,-0.11,-1.95%)63亿元,北京银行(7.07,-0.08,-1.12%)44亿元,宁波银行(9.27,-0.04,-0.43%)25亿元,华夏银行(8.23,-0.06,-0.72%)20亿元。 在上述2932亿元资产中,光大银行的1052亿元列于“其他资产”下的“代理理财资产”;兴业银行的2.69亿元和142.55亿元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其余理财产品均位于“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在“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各银行所起名目不尽相同,分别为“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受益权”、“资金信托计划”、“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等。 上市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在过去一年增长迅速,记者粗略统计2011年中报,8家上市银行投资于理财的资金为1264亿元。仅一年时间,上市银行用于投资理财的资产增长了约132%。 贷款变身投资 虽然一些上市银行笼统的将投资标的称作理财产品,并且没有列出产品发行方与资金投向。但业内人士认为信托贷款在其中占据了相当的成分,也只有信托能让银行资金如此动心。 “我们之间一直在寻求着监管套利的空间”,一位国有大型信托公司人士这样解读银信合作的发展历程。 创新总是在与监管的博弈中前行,在金融界一直都有着这样的观点。银信合作过去几年经历了爆发性的增长,因为它既满足了银行对信贷出表的需求,同时也帮助信托业完成了量的飞跃。 银信合作成为了影子银行的重要部分,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担忧,要求银信合作产品要转入表内。银信合作规模也开始从2010年的2万亿元,缩减到现在的1.7万亿元左右。 尽管面临严格的监管,套利空间仍然存在。复杂的受益权转让、将融资包装为投资、设计组合类投资产品,一系列的手段使得银信合作仍然有不小的生存空间。 “信托的通道是我们最为看重的”,一位国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即便是在表内,仍然可以利用信托计划,在不占用信贷额度的情况下,将贷款放出去。 举个简单的例子,A企业需要资金,信托公司为其发行一款信托计划,银行以自营或资管户资金购买受益权。这与传统银信合作模式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表面上银行不再以理财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而换做表内资金。但由于是通过购买信托受益权来实现放贷,最终在资产负债表中只算作投资而非贷款。 据了解,这种模式被部分上市银行采用。 理财资金以自营之名投资 央行最新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显示,今年1-8月份,信托贷款融资规模达到4875亿元。8月新增1180亿元,同比多增1004亿元。 信托贷款规模不断攀升的背后,离不开银行的支持。而银行投资信托资金计划,也并不尽是自营资金。 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股份制银行在今年中报对于“应收款项类投资”有着这样的说明,“应收信托投资款是本集团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定向投资于相关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由于本集团对该类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义务,故将与该类理财产品相关的信托投资和理财资金分别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 另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股份制银行则将该项资产明确称作代理理财资产,“指本集团作为理财投资者的代理人,用所募集的理财资金购买的信托投资。”并对此进行了解释,“代理理财资金是由于理财产品投资与相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的金额或期限并不完全匹配,因此将该部分代理理财资产于财务报表内列示为资产,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则在财务报表内列示为负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银行资金池中,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经常被混在一起。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承担风险较小,属于银行自营业务,一般计入资产负债表。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属银行代客经营的中间业务,一般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为控制风险,被列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资金大多被投资于各类债券,但银行为追求高收益,也会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