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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营改增之后每年总减收约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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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今日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北京国家税务局获悉,试点获批后,北京国税局启动了试点纳税人认定、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9月1日能开票,10月征期能申报”。北京国税局表示,新旧税制转换能够顺利按期实现。   10万户确认为试点纳税人   2011年12月北京市正式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北京市相关部门随之开启了“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   北京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点获批前,北京国税局与地税局等部门合作,梳理出与“营改增”相关的六大类92项具体税收业务,以及纳税人税源分布情况,为后续税源的迁移做准备。   北京国税局称,已对纳入试点的12.6万户企业进行了摸底,截至8月31日,已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0万户,同时制定了纳税申报、资格认定、专用发票许可及税收优惠过渡等方面“营改增”业务的操作流程。对税务征收人员以及“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进行了政策和业务培训。   北京国税局表示,试点获批后,各税务所与符合试点改革范围的纳税人逐户联系和核实,并督促纳税人到国税局参加培训和办理涉税手续。   13种原地税发票换新   北京国税局昨日透露,为配合“营改增”试点,结合北京国、地税发票管理使用现状,本市对原北京地税13种发票分别采取简并、保留和替换的方式进行衔接。   其中,涉及保留的9种普通发票由地税局监制改为国税局监制。自今日起,试点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应当开具国税局监制的发票,不得再开具地税局监制的发票。   据悉,试点开始后,市民在乘坐出租车、地铁、航空、公路客运时,拿到的发票都改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而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中,包括汽车租赁公司、律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也都要改用国税发票。   据了解,为保证试点纳税人发票的供应,北京国税局在7月底前完成了3亿份“营改增”相关发票的印制入库。同时,增设办税窗口对纳税人发售发票。北京国税局称,将确保试点纳税人“9月1日能开票,10月征期能申报”。   8月“营改增”咨询电话过万   试点获批以来,北京国税局在其官方网站设置了“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专门咨询窗口;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辟了“营改增”咨询专线。   据北京国税局统计,8月1日至27日,12366热线共受理“营改增”咨询10329件,平均每天544件,占热线同期全部话务量近三成。其中,8月27日,人工接听的涉及“营改增”业务的电话量共计1531个,占当日全部话务量的52.09%。   此外,北京国税局还表示,将在试点纳税人中统一推行网上申报和电子缴税。初步测算,已经为2万多户试点纳税人免费办理CA证书用于网上申报,同时免费办理电子缴税资格。   ■ 相关   北京地税局:试点改革   各项准备已经就绪   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今日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地税部门“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为确保我市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地税局前期已全面梳理了试点改革交接工作事项,制定了工作交接方案,方案全面涵盖政策、征管、票证、宣传、培训、信息化等工作事项。   “北京是首个开展试点改革的国、地税分设地区,做好国、地税征管衔接工作尤为重要。”北京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试点改革工作期间,地税部门将通过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提供纳税咨询,对纳税人咨询问题限时回复。   ■ 观点   应对试点行业进行细分   一家多元化经营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后,公司中不同的行业税负有增有减。其中建筑安装板块业务税负明显增加。试点前,建筑安装业的劳务收入税率为3%,试点后税率改为11%,劳务分包进项税抵扣税率为6%,“营改增”后税率比之前高出2个百分点。   但她称,有运输费抵扣的行业板块税负减轻,此前运输费抵扣为7%,现在上升为11%,这一项为公司减负16万元。   其表示,针对税负增加的企业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并不是最优选择,最好的方法是对“营改增”试点的纳税行业和纳税人进行更细的划分,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适用税率,而不是笼统概括。她同时认为,目前增值税从上到下没有完整的链条,有些企业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也是导致相关企业税负加重的原因。   一家餐饮行业的董事长称,餐饮行业未纳入“营改增”的范围,他松了口气。餐饮业抵扣的项目非常少,希望未来在考虑餐饮业“营改增”时能有更加完善的计税方式。 (李蕾)   ■ 影响   北京“营改增”预计   年减收165亿元   据估算,9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之后,北京每年总减收约16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财政减收72亿元。   8月初,财政部发布通知,国务院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8个省及直辖市。其中北京“营改增”试点于9月1日启动。   上述8省市在试点税率上与上海保持一致。对北京而言,从行业税负来看,全部试点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的5%或3%,统一降低到增值税的3%,税负全部下降。   但个别行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比如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上升,其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业从原营业税的3%,提高到增值税的11%,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金有限,导致行业整体税负上升。   针对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可能出现增加的情况,北京将建立财政扶持资金,对其进行财政扶持。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曾表示,上海国税、地税是一套系统,而北京国税、地税是两套机制,试点后,试点企业的纳税方式、程序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北京在试点后两套税务系统的衔接方面,会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