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日发布《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1年,北京、重庆、陕西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2%。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同比增长14.3 %。 据公报介绍,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与2010年的37147元相比,增加了5305元,同比增长 14.3 %,增幅提高0.8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4556元,与2010年的20759元相比,增加了3797元,同比增长18.3%,增幅提高4.2个百分点。 2011年,北京、重庆、陕西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2%。2011年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320元 /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3元/小时。 公报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底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2011年底基本兑现到位,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已有25个省份发文部署。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