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多家港股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最近纷传因财报问题,导致会计师辞去审核职务,香港交易所已发函表示将加强首次公开募股(IPO)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用途的揭露。证券业人士认为,港交所有提高上市门坎,严格审核的趋向。 据香港媒体报导,目前已有超过20家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延后公告年报,其中超过7成处于暂停交易状态。 报导指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申请上市的公开说明书,必须披露IPO所得款项净额的估计,以及如何应用这些资金。但不少计划上市的企业,往往将大部分资金用途,列为“营运资金”或“一般企业用途”,对于这种“和稀泥”陈述,港交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细化。 港交所函文内容指出,若上市申请人有10%或以上的募集资金,没有实时或具体计划方案,则必须在公开说明书内“所得款项用途”项目中如实说明,并说明此次承销股数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