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税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一次会议上透露,现在正式申报试点的已有10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深圳、湖南和海南。 龙岳辉在此次会议上表示,之所以这次改革能够快速推进,申请试点地区快速增加,很大程度是抓住了增值税立法的机遇。他同时指出,营改增试点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现在这么多地方申请了,国务院会不会批,什么时候批,即使作为牵头此项改革的国税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的主要领导,他心里也没有底。 不过可以肯定的则是,北京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在国税总局正在跟北京市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北京试点的问题。一位财税业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很可能在近期获得批准。 龙岳辉表示,他感觉试点的密度往后可能会更大,试点的方式也可能会有变化。“现在我们是按地区试点,但是从业务部门的角度看还是按行业试点更合适一些,全国统一在某个行业推行试点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积累经验。”龙岳辉在上述会议上指出。 立法带来的机遇 早在2010年增值税立法进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之时,《华夏时报》记者就曾做过《国务院立法倒逼增值税扩围先行》的报道,现在龙岳辉的讲话证实了这一说法。 按照龙岳辉的说法,在去年全国人大梳理各方面的立法时发现,我国的最大税种增值税并没有立法。有关方面感到,如果说最大的税种增值税没有立法,向全世界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好像还不够。 在这一背景下,增值税立法被提上了日程,并且得到国务院和财税部门的重视。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在当时我国增值税、营业税并重的情况下,增值税覆盖面还不够充分。这种税制制度下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完整,造成了第三产业企业购买设备等相关支出不能抵扣,即重复征税,税负过重。 当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也普遍认为,应该在增值税法正式出台之前解决这一问题,因为法律一旦出台就不可能朝令夕改。在综合考虑有关各方的观点后,增值税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被定为立法促进改革,边改革边立法,改革推动立法。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率先抓住了机遇,明确提出哪怕是财政在短时间内拿一点钱,也要支持这种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改革,并率先制定了现在的试点改革方案。 争抢试点第二波 由于上海在试点中,明确了收入分配关系不变的原则,地方政府担心收入减少的难题被轻松解决。 加上国务院明确表示上海试点之后各地经过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展试点,同时不少地方政府担心试点地区的洼地效应可能影响到本地企业的流动,各地纷纷加入申请第二波试点的行列当中。 以苏州为例,因为其离上海近,当地的企业性质和规模也与上海接近,没有试点的苏州地区税负比试点的上海税负就要高。这种情况下,如果苏州不尽快推进营改增,企业很可能迁往税负更轻的上海。 于是早在2月,江苏就开始启动相关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本报记者了解到,当地试点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测算都已经完成,当地税务系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整个江苏如果实施和上海相同的改革试点,对地税收入的影响是200亿左右,不到地税收入的10%。 即便如此精心的准备,江苏也很可能赶不上第二波试点了。前述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江苏7月1日批准试点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可能的时间节点则是10月1日或者明年1月1日。 龙岳辉的讲话则从侧面证实了这一判断。按照他的说法,虽然目前已有10个省市正式提交了试点申请,但是现在真正在做的就是北京。本报记者得到的消息则是,北京的试点方案很可能最近就会被批准。至于其他要求试点的地方,国税总局也和财政部税政司一起与当地的财政、国税部门的领导和主管处长开了一天的座谈会。 即便如此,营改增的快速推开仍然在短期内可以期待,不仅是因为龙岳辉明确表示,试点的密度往后可能会更大,更重要的是营改增自身特点决定的,改革更适合在某个行业全国推行。 此前的采访中不少人士就对记者表示,增值税扩围长期在某个地区试点的可能性不大,明年元旦很可能是在某一行业全国推广的时间节点。 按照龙岳辉的说法,接下来的扩围方案会是一个全国统一试点的方案,无论是上海、北京还是将来其他地区,甚至全国推广采用的都将是已经在上海实施的方案,这也为改革在全国推广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