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交所主管上市业务的执行副总裁Scott Cutler每次来华,基本上都是选在有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前夕。不过这一次来中国,正值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JOBS法案(《创业企业扶住法》)不久。该法案降低了中小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并简化了程序,将有助于吸引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更多中小企业在美国上市。 JOBS法案针对新兴成长公司(Emerging Growth Companies),即在最近会计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亿美元的公司,简化了上市流程并放宽信息披露要求。按照此定义,绝大部分中国赴美上市的公司,都适用于此法案。这对计划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改变。 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Cutler表示,纽交所是该法案的主要支持者和倡导者,“JOBS法案并不是要减少监管,而是让监管更适合中小企业的特殊需要,让他们获得更多的资本支持,从而扩大就业。” 而对于中国拟赴美上市公司来说,JOBS法案提供的有利条件包括:注册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在准备阶段再次适用向美国证监会秘密递交;上市五年后才需要满足萨班法案404条款的合规要求;允许上市过程中公司和投资银行研究分析师与潜在投资者进行接触;允许投资银行研究分析师在“静默期”期间发表研究报告;以及在招股书中只提供两年的审计财务数据。 有意思的是,中国证监会目前的一个改革方向是大幅度提前上市公司预披露时间。从近期的改革实践来看,预披露时间提前导致对发行人的举报大大增加,从而将明显延长审核过程。 那为什么美国允许中小企业秘密提交文件呢?Cutler对记者解释说,这是因为中小企业与大公司相比,往往都是快速成长的。如果提前披露信息,在一年的上市流程中,意味着很多商业机密也会被泄露。因此现在改为招股前21天公开,这样仍然有足够多的时间去做路演。 至于允许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投资银行在“静默期”发表研究报告,并与潜在投资者接触,这是因为很多投资者是零售投资者(散户),他们没有机会参与针对机构投资者的路演,允许投行发布研报,将有利于这些散户得到更多的信息。 其实,在美国市场,中小市值公司上市,尤其是那些来自海外的不知名企业,很少能得到散户的青睐。Cutler表示,占投资者总数20%的散户,更愿意投资那些知名的大企业,因为他们更了解这些企业,投资风险比较低。 尽管美国散户们不喜欢炒作小盘股、绩差股,美国监管部门还是实行了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只有那些个人金融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或者过去两年内工资薪酬超过25万美元的个人投资者,才能被允许进入股市交易。